【负责人解读】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2 09:25
    【字体:打印

    解读《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机关: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职能股室: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

    解读人:樊承兵

    电话:0550-3119847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出台《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南教体字〔2021〕9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使社会更好地了解我市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现就《方案》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滁州市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通知》共五个部分,23个方面。第一部分,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非法办学行为。第二部分,全面贯彻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规定。生源测算和招生计划审核,合理划定义务教育招生范围,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分班行为。第三部分,全面畅通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入学绿色通道。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效落实优抚群体入学安置政策。

    第三部分,南谯区义务教育招生优待政策。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第四部分,全面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预警保障机制和工作流程。包括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第五部分,全面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良好生态环境。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四、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要求?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准,招生简章或方案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人口入学,以镇为学区单位就近入学。

    五、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南谯区教体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体育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政策的研判论证,协同开展招生工作。南谯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审议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各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建立招生工作办公室,确保工作日正常运转。学校要加强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完善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有效保障学位供给,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六、义务教育能否招收特长生?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明确: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我省自2019年始基本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七、特殊群体就学是什么政策?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一)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贯彻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畅通入学通道。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二)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引导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三)有效落实优抚群体入学安置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对特殊群体子女基础教育入学安置优待政策,对以下适龄人口入学实施适当优先统筹安置: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滁教〔2013〕22号)执行。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公安局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滁政办秘〔2019〕70号)执行。

    4.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市、区招商引资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执行。政策性特殊群体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八、如何加强招生监督检查?

    南谯区教体局基教股股长樊承兵:《方案》要求,按照属“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滁州市南谯区各中小学咨询电话,南谯区教体局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